得標後 7 天內繳款:逾期會怎樣(再拍賣差額誰付)
法拍最常見的失敗不是沒得標,是得標後錢沒到位。規則很硬,先讀完再出手。
期限:公告寫幾天就是幾天
拍賣公告必載「交付價金之期限」(第 81 條第 2 項第 4 款)。司法院注意事項第 43 點規定這個期間「宜定為七日」,所以絕大多數公告寫得標後 7 日內繳足。第 36 點更明定:拍賣價金之交付應依公告所載期限為之,拍定後不得延展;逾期不繳者依第 68-2 條再行拍賣。沒有「申請延期」這個選項。
金額:價金減掉保證金
投標時繳的保證金算進價金,得標後繳的是差額。得標時法官與書記官在保證金臨時收據簽章,持向出納室換正式收據(注意事項第 47 點第 9 項);之後向法院指定帳戶繳清餘款,取得價金收據。
繳足之後:5 日內發權利移轉證書
買受人繳足價金後,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及其他書據(第 97 條);注意事項第 56 點第 1 項要求法院在繳足價金後 5 日內按拍定人名義發給。拿到證書那天起取得所有權(第 98 條),細節見權利移轉證書與所有權取得。
逾期:第 68-2 條的三個後果
第 68-2 條只有三項,每一項都重:
- 再拍賣,原拍定人不得應買。法院會在再拍賣公告載明「原拍定人不得應買」(注意事項第 37 點之 2)。
- 差額由原拍定人負擔。再拍賣的價金低於原拍賣價金加上再拍賣所生費用的,差額由你負擔,法院以裁定確定金額。
- 保證金先抵,不足可強制執行。保證金抵完差額與費用後有剩才發還(注意事項第 47 點第 2 項);不夠的,法院可依該裁定對你的財產強制執行。
例:你以 1,000 萬得標、繳了 200 萬保證金後沒繳尾款,再拍賣以 900 萬拍定、再拍費用 5 萬。差額 105 萬從你的 200 萬保證金扣,剩 95 萬發還。若再拍賣只拍到 750 萬,差額 255 萬,保證金扣光還欠 55 萬,法院可對你執行。
得標後 7 天的時間軸
| 時間 | 你要做的事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開標當天 | 保證金臨時收據換正式收據;確認得標通知上的繳款期限與帳戶 | 注意事項第 47 點第 9 項 |
| 第 1–6 天 | 籌齊價金餘額(自備款、親友周轉、代墊或已核准的貸款) | — |
| 期限最後一天前 | 向法院指定帳戶繳清餘款,取得價金收據;想保留抵押權的,期限屆滿前一日與抵押權人共同陳明 | 第 97 條;注意事項第 56 點第 9 項 |
| 繳足後 5 日內 | 法院發權利移轉證書 | 注意事項第 56 點第 1 項 |
| 領證書後 1 個月內 |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(逾期有罰鍰) | 土地法第 73 條 |
繳款不是「匯了就好」,要以法院收到並開立收據為準;最後一天才匯,遇到銀行作業時間或假日就來不及。多數人會在期限前兩三天完成。
同價抽籤輸的人有機會
最高價相同、抽籤決定得標的案件,得標人逾期不繳時,未中籤的投標人仍願按原定投標條件承買的,法院不必再拍賣(第 90 條第 2 項但書)。
投標前就該想好的三件事
- 錢 7 天內到得了位嗎:自備款要在帳上;貸款要先問銀行法拍屋貸款的撥款時程,多數情況需要代墊或先繳再貸(見法拍屋貸款)。
- 出價時把逾期成本算進去:出價越高於下一個競標者,逾期時的差額風險越大。
- 繳款期間債務人聲請停止執行不影響你:拍定人繳足價金後,債務人提出停止執行裁定的,拍定人地位不受影響,法院不得停發權利移轉證書(注意事項第 56 點第 8 項)。
流程全貌見法拍流程全覽。
常見問題
7 天是從哪一天起算?
依公告所載的交付價金期限(強制執行法第 81 條第 2 項第 4 款),通常寫「得標後 7 日內」,以該法院公告與得標通知為準。注意事項第 36 點明定依公告期限為之,拍定後不得延展。
貸款還沒撥下來可以先繳一部分嗎?
要「繳足」價金才算(第 97 條)。沒繳足就是未繳足,法院依第 68-2 條再拍賣。法拍屋貸款撥款常來不及 7 天,投標前先與銀行確認時程或代墊安排。
保證金會被沒收嗎?
法條用語不是「沒收」而是「抵償差額」。再拍賣價金低於原拍賣價金加上再拍賣費用的差額,由原拍定人負擔,先用保證金抵,不足的法院以裁定確定後可對你強制執行(第 68-2 條);保證金扣完差額與費用後有剩才發還(注意事項第 47 點第 2 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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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強制執行法第 81 條第 2 項第 4 款(公告載明交付價金期限)、第 97 條(繳足價金後發權利移轉證書)
- 強制執行法第 90 條第 2 項(得標人逾期不繳,未中籤投標人得依原條件承買)
- 司法院「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」第 36 點(不得延展)、第 37 點之 2(再拍賣公告載明原拍定人不得應買)、第 43 點(繳款期間宜定七日)、第 47 點(保證金抵償)、第 56 點(五日內發證書)
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法規與實務見解可能變動;投標前請以法院拍賣公告 PDF、現行法規與現場查驗為準。本站不提供估價、投報率或投資建議。